申请航空业务程序需要什么条件?
文章来源:未知时间:2019-03-02 点击:
航空公司申请不同的航空业务需要不同的条件和申请程序,以下内容供您解释。
1.省际通用航空飞行业务的申请,由民航局审批,并发给通用航空许可证;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境内从事或者经营通用航空飞行业务的,由区域民用航空行政机关审批,并发给通用航空许可证,报民航局备案。
2.申请通用航空许可证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民用航空管理局应当通过检查、登记和适航证书。外国民用航空器租赁的,还应当提交祖传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。
3. 飞行人员、飞机维修人员和导航调度员都是合格的,并获得民航局的执照。青岛空运代理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,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(或经修改)无误后,就可办理托运,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,以及货物名称、件数、装运日期、目的地等填写《托运单》并提供有关单证,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。适合空中作业的飞行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,考核合格,具备必要的空中作业专业知识和技能。*/}机场和维修条件用于确保正常飞行和运作。
4.经营通用航空业务的企业,应当持有通用航空许可证,按照“工商登记管理条例”的规定,办理登记手续,取得营业执照。通用航空企业需要变更通用航空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时,应当报原发证机关批准,并按照“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”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。
5.从事通用航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从事通用航空业务的企业,应当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机身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