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空运的一些注意事项
文章来源:未知时间:2024-11-13 点击:
发空运的一些注意事项
H在青岛王友空运有限公司今日讲解:
1. **运输凭证**:空运单是运输凭证,但不是货权凭证,控制空运单不能控制货物。
2. **货物包装**:确保外包装完好,符合航空公司和国际运输标准,对于特殊物品需选择合适的包材,避免使用原木箱。
3. **超大或超重货物**:对于这类货物,需要进行打托包装,方便叉车移动。
4. **包装件数确认**:确认货物的最终包装件数,避免在运输前发现数量遗漏。
5. **危险品运输**:如果运输危险品,需准备好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,包装必须妥当,特殊材质包装需由有资质企业提供。
6. **危险品包装证明**:出货公司需提供危险品包装证明,确保符合
航空运输标准。
7. **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**:确保相关机构出具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,明确安全参数。
8. **资料文件**:对于重要的文件和资料,应使用特殊的包装方式,如气密性包装或加锁封装,以确保其安全抵达目的地。
9. **货物重量和体积**:在空运货物前,应与客户确认重量和体积,以确保
运输方式和费用的合理性。
10. **运单确认**:在空运货物前,应与客户确认运单信息,包括货物的名称、数量、重量、体积、目的地等信息。
11. **安全要求**:遵守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安全要求,例如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等物品,禁止随身携带刀具等锐器。
12. **防火、防盗、防辐射**: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辐射等事项,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。
13. **急运货物**:托运人要求急运的货物,经承运人同意,可以办理急件运输,并按规定收取急件运费。
14. **微生物制品**:对人体、动植物有害的菌种、带菌培养基等微生物制品,非经民航总局特殊批准不得承运。
15. **植物和植物产品**:运输须凭托运人所在地县级(含)以上的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“植物检疫证书”。
遵循这些注意事项有助于确保空运过程的顺利进行,并减少可能的风险和延误。